「公司转让无效」 股权转让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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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公司转让: 无效股权转让 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定,公司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形包括股权转让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展开全部

无效的公司转让: 第一次产权转让无效 后再次转让是否有效

一、首次房产转让无效,如果导致无效的情形消失,再次转让不一定无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二、房产转让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1 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展开全部

其他回答:房屋销售是当今中国人的头等大事,所以房屋销售合同要特别注意。这是给你解读的,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无效案例。(1)房屋和土地分别转让的(现实中房屋和房产分别转让的,房产不得转让/房产不得转让)。根据《城市房屋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颁布实施)第三条规定,“城市房屋产权和房屋占用土地使用权应当符合权利人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法理分析:这是因为房屋是建在土地上的,是土地的固定附着物,两者密不可分。否则容易造成损失或纠纷。因此,通过买卖合同转让房屋所有权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出售给不同买受人的,或者在出售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买卖合同无效。(二)侵犯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共有财产的各共有人有权分割或者转让自己的份额,但是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实施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本规定出售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房屋出售无效。《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也有相应规定:“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时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法理分析:房屋所有人转让自有或者租赁的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者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被转让房屋的产权由数人共有或者出租出去的,需要询问共有人或者承租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未经其他共有人或者承租人同意,擅自出售房屋一般无效。(三)因欺诈转让商品房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订立另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使用为由,要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予以支持。(四)商品房预售违法。法律规定,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已缴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提供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建设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买受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宣告买卖无效。(五)在商品房转让过程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的。该法规定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下列合同无效: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未按出让合同全部支付土地使用权,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进行投资开发,属于住房建设项目且未完成开发总投资25%以上的。属于一块开发用地的,未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房地产转让时房屋已经建成的,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不得批准或者不批准;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转让的,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六)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禁止转让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所有权有争议等。这些特殊情况要具体分析,不应视为无效。(一)房屋买卖不以书面形式进行。法律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订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同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销售合同的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我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合同成立。“从法律分析可以看出,即使房屋买卖合同不是书面形式,也不一定导致合同无效。如果买卖双方都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则买受人已经支付了房价款,并实际使用和占有了该房屋而未使用该房屋...

无效公司转让: 政府行政机关能否认定股权转让无效

公司转让的效力是建立在公司法的基础之上的,你说行不行

其他回答:人民法院认定无效后,在签订协议前应可追溯股东身份。

无效公司转让: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未经批准无效吗

属于无效国家立法对国有产权转让规定了特殊的机制,比如必须评估、必须进场交易、必须报有权机关审批,否则转让行为可能会被责令终止,即使偶尔也走了拍卖等看似公开的程序,也会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展开全部

其他回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可以通过拍卖、招标、协议转让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h/】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转让方应根据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通过拍卖或招标等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h/】企业国有产权拍卖转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规定组织实施。【/h/】企业国有产权招标转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h/】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应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证明。【/h/】经公开招标或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批准,仅产生一个受让方的,可以协议转让。【/h/】协议转让的,转让方应与受让方充分协商,依法妥善处理转让涉及的相关事宜,然后草签全部产权转让合同,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

【/s2/】无效公司转让:如何处理股东转让股份?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原因是什么?

感谢您的邀请。根据现行规定,股东转让股份应按以下情况处理:

内部转移: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只需直接与受让方签订受让协议,无需履行书面通知。

外部转移: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其股份的转让,并征得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股权的权利。

当然,公司章程有其他规定且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转让。

无效原因:

股东股权转让本质上也属于合同范畴,因此《合同法》第五十三条中合同无效的原因仍然可以适用: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此外,《公司法》解释四第二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经与其他股东协商股份转让事宜,将其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方式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主张购买所转让的股份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虽然本条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无效,但从其表述的理由来看相当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因此本条也是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法律依据。

【/s2/】无效公司转让: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后果?

一、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公司法》的程序要求。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不购买转让的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批准的出资。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优先购买出资。未按上述程序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将因程序存在缺陷而被视为无效或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对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和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转让给作为股东的公司股份。法律法规禁止交易主体权利和能力的,交易主体不得违反规定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比如股东不得向公司本身转让股权,《商业银行法》禁止商业银行以接受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股权的形式对外投资。二.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除法律法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外,依法成立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必须经过审批程序后才能生效,主要限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现行法律没有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必须在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因此登记不是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是股权转让事实已经发生的确认,只能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履行后进行。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仅决定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取决于合同的实际履行。股权的实际转让是股权的交付。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履行,转让方交付股权并接受价款;受让方支付价款,接受股权。也有可能是一方或双方违约,导致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受让方有权交付股权并要求违约赔偿,转让方有权协助履行并要求违约赔偿。公平是权利和义务的结合。对于财产结构和经营成果良好的公司,股权转让意味着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反之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和责任,尤其是在股东出资不到位、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以上是股权转让合同签订生效的具体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这方面的问题更多。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这个股权的情况,请具体联系我们,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设计自己的框架。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s2/】无效公司转让:公司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被裁定无效,是否影响转让股权?[/s2/]

在股权转让交易中,应区分股东的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应区别对待。转让发生在公司内部的,公司股权转让决议无效、被撤销或者不存在后,股权转让合同失效,股权回归转让前的状态。对决议瑕疵负有责任的股东应当对无过错股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股权转让给公司以外的第三方,应尽可能适用禁止反言的代表和代理规则,以保护善意第三方的利益,因为他们信任公司决议的有效性。股权转让不一定回到转让前的状态:第三人善意时,必须保护第三人合理的信托利益,股权转让的结果不受影响;当第三方知道公司股权转让决议存在瑕疵时,不应确认股权转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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