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大家说一下疫情期间增值税免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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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
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
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上述疫情期间增值税免税政策已开始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疫情期间鱼爪企服财务免费申请一般纳税人,欢迎致电:18180733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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